国际大片走进你我生活,中华文化传扬世界各地。如今,大量优质的海外影视剧、电影、图书等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国内市场,添彩百姓生活,另一方面,我国影视剧、网络文学、网络视听、创意产品等领域出口迅速发展,广受海外消费者的欢迎。中外文化正在打破时间、空间藩篱,交流互鉴深入发展。
既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也大力提高中国文化品牌国际影响力。早在2014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商务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举措,推动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总额2000.3亿美元,同比增长38.7%。其中,文化产品进出口额1558.1亿美元,增长43.4%;文化服务进出口额442.2亿美元,增长24.3%。
成绩斐然的同时,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文化贸易发展仍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为充分激发文化贸易发展潜能,商务部等27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拓展合作渠道网络等7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任务举措,着力促进文化贸易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增强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立足当前,放眼未来。我国正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进一步提高文化贸易发展质量,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文化强国的应有之义,也需要政府、企业多方协同,共同营造文化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带动中华文化进一步走出去。
推动文化贸易高质量,要用好改革开放这关键一招。文化是人们情感交流与价值共鸣的重要载体,文化贸易是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的重要方式,是实现中外民心相通的重要纽带。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探索高水平开放路径,有序放宽文化领域限制性措施,有助于中外文化双向互动,在高水平市场竞争与合作中促进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在交流互鉴中提升中华文化的亲和力、吸引力、辐射力。
推动文化贸易高质量,要抓住数字经济这一重要机遇。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数字技术全面赋能文化产业,网络游戏、数字电影、元展览、沉浸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文化贸易迎来发展新机遇。如何守正创新,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基础上,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打造出新时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华文化符号,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培育文化贸易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意见》对此作出了安排部署,从“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加工等业务”等不同角度推进文化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带动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激活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新动能。
高质量发展之路并非一片坦途,中华文化走出去也并非朝夕之功。一步一个脚印加油干,一点一滴抓落实,相信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贸易发展一定能再上新台阶。(罗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