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上述要求。
生态环保关乎人民福祉与民族未来,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改善生态环境更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之一,将深刻影响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过去一年的生态环保工作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比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202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1%,臭氧浓度同比下降0.7%,连续两年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蓝天越来越多,空气质量越来越好,是人民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的。再如,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都显示了我国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决心。
绿水青山更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同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给生态环保带来了强劲动力。来自基层的声音同样值得聆听。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讲述青海在水资源生态保护方面的情况时说,这些年,当地通过禁牧封育、湿地保护、植树造林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当地群众保护生态的自觉更令人感动,一位老人把家搬到泽曲河边,义务守护周边近万亩草原湿地22年……正是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原先的荒山披上了绿装,干涸的河床里流满了清水。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带动更多地区走上致富之路。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令人欣喜,但绝不能有“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而是要将有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基本解决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等;又要有效遏制住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如控制新污染物污染等;还要加快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噪声污染等。对于“阳奉阴违”、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更不能手软,绝不能搞“下不为例”。有关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拿出钉钉子精神,坚定不移进行下去。
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突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必须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机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在遵循自然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的前提下,把各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生态环保的步伐才会愈发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