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业主“被代表”、私下与物业公司续签合同、负责人索贿受贿……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与指导,业委会不仅成立难,部分业委会成立后规范运行也难。业内人士呼吁,加快推进相关立法,有效施治业委会运行乱象。
遇到麻烦,业主权益谁来维护?物业服务好不好,谁来监督?业委会被寄予厚望。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正如记者调查采访所见,当前一些业委会在成立、运行等环节存在诸多问题,业主关于业委会的投诉近年来增长较快。
从备受青睐到质疑丛生,业委会面临着许多共性的难题:一是成立难。微信群里“为民疾呼”的业主,大都是“说说”而已,能够真正付出时间精力筹建业委会的人很少;二是运行难。业主利益多元众口难调,诉求很难统一,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单靠一腔热情很难干好,一些小区千辛万苦成立了业委会,但业委会成员在能力素质、专业技术等方面存在不足,很难达到业主的要求。而且,业委会成员大多不拿工资,一旦遇到质疑和困难,积极性难以持续,就会导致业委会空转。三是监督难。业委会的日常运作缺乏相应的规范与标准,导致监督难。个别业委会成员与开发商、物业利益捆绑,把公共资源当成私人财产,把业主信任变成身份特权,损害业主利益,全国已有不少案例。
作为小区居民自治和业主行使管理权的重要组织形式,业委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说别的,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业主在跟物业、开发商博弈时明显底气都会足很多。毕竟,单个业主如一盘散沙,势单力薄,业委会能够代表全体业主发声,维权力度更大。我们不能因存在乱象而否定其价值,还需要政府加强监督引导,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帮助业委会规范运作,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与主动性。这样,业委会才不会成为空有其名、损害业主权益的“业伪会”。
(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