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近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称,司法部推动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192部,组织各地各部门清理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一条条切实有效的政策举措,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感受最为真切。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让一些企业苦不堪言;“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现象,损害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可以说,只有依靠法治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才能解决这些制约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瓶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放眼发展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到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从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到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不断释放的制度红利和持续生效的法治成果,为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着眼现实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和保护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内在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关心企业发展、企业家成长,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困难的实际行动。比如,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再如,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又如,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等等。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支持企业家扎根中国市场、深耕中国市场,才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也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坚持不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我们就一定能不断增强中国经济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