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8月23日报道,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北京市交管局在前期设置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于近日再次推出107家便民服务网点,方便群众“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截至目前,北京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达178家。
左冲右突的外卖骑手,风风火火的上班族,接娃心切的家长……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电动自行车大军。据工信部统计,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达2707.7万辆,社会保有量近3亿,两项数据均位居世界第一。电动自行车因其快捷、经济、环保等优势,在国内普及率很高。
但必须正视的是,电动自行车的大量上路、不规范使用,带来了巨大的道路安全隐患。有统计显示,目前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上升最快。基于此,不少城市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购车、登记、上牌等实行“一站式”管理和服务,这相当于给电动自行车装了一道“保险杠”。
此前,一些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对于促进城市交通安全通畅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完全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仅浪费了既有的电动车资源,也损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与交通便民理念不符。其后果是,一方面,容易让“禁电令”的动机被公众理解为是有关部门的趋利行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另一方面,不利于普及相关法规条文,难以让“禁电令”进入公众认同、执法跟进的良性运行轨道。
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疏导式管理,并提供“一站式”服务是更科学、合理的解决思路。根据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和登记上牌;对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且不在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今年10月31日,过渡期将结束,市民置换新车可优先选择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同时,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登记本店销售车辆,群众在其他门店购买的车辆也可在同品牌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让制度设计更精准、照顾到不同人的不同诉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留有缓冲空间和余地,这种治理思路值得各地借鉴和研究。
疏堵结合才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正确姿态。2018年4月正式实施的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了新规定,各地应该根据新标准、新形势,重新审视研究本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为下一步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定积累经验和做法。同时,应注意综合考量安全性和便捷性两方面因素,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限行——在城市交通主干道施划出电动自行车通行、禁行路段和交通标识;限速——让治理电动自行车超速成为遏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有力掣肘。此外,要让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与普法工作同行,一些市民之所以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因为其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不够了解,对此,相关部门不妨以登记上牌为契机,向群众做好文明交通、法治交通的普及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