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全球产业链加速重组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探索实施“链长制”,与市场机制互为补充,有助于推进我国产业链的纵深拓展和升级再造,夯实双循环发展的产业基础,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根基。
近日,为了进一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打造优良产业生态,广东、浙江、山东等地全面推进产业链“链长制”的实施。一时间,“链长制”作为一种创新性的制度设计,成为公共管理政策和产业治理研究的热点问题。今年1月,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直接提出:“探索实施‘链长制’,培育一批控制力和根植性强的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2月,山东省也进一步强调在2021年围绕10强产业和35条产业链推进链长负责制。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以“链长制”为抓手,积极构建全产业链生态,是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一种有益探索。
何为“链长制”?这是一种强化产业链责任的制度创新,即在一条产业链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链主,以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任产业链“链长”,并以此为抓手,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领域精准发力,补链、延链、强链,推动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实现高质量发展。早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初,一些地方探索的“链长制”就发挥了帮助修复产业体系、协调连接产业链“断点”、疏通连贯产业循环“堵点”、化解与全球产业链断链脱钩风险的作用。比如,去年2月,浙江省发起开发区“链长制”试点工作,加快实现了浙江全省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复工复产,有效弥补了疫情冲击下市场失灵的缺陷。从浙江的实践探索来看,“链长制”拓宽了产业链联动发展的时空维度,充实了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和加强国际产业精准合作的内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链长制”的加速铺开,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创新实践。当前,在全球产业链加速重组的背景下,价值链、创新链和产业链上各类企业连接的网络化特征更为凸显,任何一家企业和一个地方产业集群想要提升在全球价值网络中的位置,都需要加强与产业链上其他企业的融通合作。产业链的连接聚合能力成为我国加强对外经济交往和畅通国内经济的基本环节。“链长制”的实施与市场机制互为补充,有助于推进我国产业链纵深拓展和升级再造,夯实双循环发展的产业基础。
近段时期,“链长制”成为地方政府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升级和完善产业配套的重要制度支撑。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工具篮”中,“链长制”成为打造新型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链长制”将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协同放在本地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明晰区域产业发展的图谱,直观展现出产业链“短板”,为精准制定产业配套政策、提供产业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指明了方向。“链长”发挥统筹协调产业要素的优势,链主企业发挥头雁的引领作用,合力推动新业态、新领域的培育,共同锻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家队”,畅通产业循环和市场循环,形成产业链健康长效发展的新动能。
推行“链长制”是促进经济领域治理现代化的一项有益探索。各地政府应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不断推陈出新,改进产业政策体系,做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链长”应加强与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创新服务观念和服务手段,拓宽产业融合与区域协调的领域,打造适合产业链发展的产业共同体。推行“链长制”需要以科学方法论为指导,以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为依据,善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辅助决策功能,将制度、技术、市场形成合力,着重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卡脖子”难题。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的背景下,更要以“链长制”布局产业战略支撑点,强化高端产业的国际合作,把握前沿技术应用的话语权。
应该看到,“链长制”有助于畅通双循环,但在具体实践中却不能过分依赖“链长制”。“链长制”不能完全代替市场机制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无法独立实现数字经济条件下的智慧决策功能。探索“链长制”的合理边界,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遵循“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避免政府越界干预产业发展过程。趋利避害,扬长避短,“链长制”就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纵深拓展和升级再造,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根基。
(作者:李芳,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重大经济理论与经济实践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