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冲击和挑战。基于疫情防控需求而出现的居家隔离,以及逐渐加大的人群社交距离,却也成为法院庭审向线上转移的动力契机。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显现,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这充分说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互联网庭审时代正加速到来。
其实,互联网庭审并不是新鲜事,网络与司法通过“互联网法院”这个关键词早有亲密接触。早在2015年,我国就已经走上互联网法院的探索道路。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这也是我国设立的首家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广州互联网法院也先后加入这一队列。
顾名思义,互联网法院主要通过“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新型审理机制,依托电子诉讼平台,把传统诉讼流程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实现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流程在线完成,让大多数案件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诉讼。北京等地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和有效运行,用实践证明了一场诉讼领域互联网革命的到来。当诉讼参与各方得以亲身经历新技术带来的诉讼方式变革,互联网庭审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走红”,与其说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实更是积极顺应智慧法院建设发展趋势的“明智之举”。
与传统法院相比,互联网法院具有独特优势:其在硬件设施上相对完善,有专门的在线庭审室、服务器、摄像头、操作平台等,而且经过长时间、高频率的线上庭审,法官对设备熟练程度也日益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不断与时俱进,通过完善诉讼规则、创新技术应用、促进依法治网等工作,为中国司法进行着科技创新与改革探索,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又世界领先的成功经验。
对于身处5G时代的社会公众而言,互联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借助互联网完成日常生活的一切不再新鲜。顺应这一潮流,互联网庭审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各级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庭审这一创新之举,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便捷的参与渠道,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应为互联网时代的网络“原住民”们期待并乐见。(黄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