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现代社会如果没有稳定充足的电力资源,生活会是一种什么模样。但这种生活,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已经历了3年。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这所学校的学生宿舍内,插座每天只在中午12点到下午2点供电,在此时间之外,学生想要为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需要到教室充电柜充电,或者额外花钱到学校其他经营性站点充电。
为什么偌大的学校,需要对学生用电设置如此严苛的限制呢?学校的解释是因为曾经有学生因为违规使用电器发生过两起火灾,而且考虑到晚上学生要上晚自习不在宿舍,所以将供电时间定到了中午12点到下午2点。
诚然,学校关注用电安全并无不妥,保障学生安全也确实是学校的责任,但目的的合理不等于手段的正当。学校“一刀切”式的限电措施,很大程度上是以给学生生活制造不便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与此同时,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也没有考虑到那些未曾使用过违规电器的学生。就因为个别学生的个别行为,就因为出现过火灾,就如此大范围地限电,等于是让没有违规的学生也在承担违规的后果。
其实,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的措施不是个例,不少学校也存在类似情况。一些学校会以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为由,通过各种办法限制学生用电。确实,类似学校这类人员集中的区域,用电时间也十分集中,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会给电网带来巨大的压力。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道,是对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电网的电压承载能力,而非简单的一禁了之。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在限电之后,为了满足学生的充电需要,设置了两处充电设施,一组是免费的教室充电柜,一组是收费的经营性充电站点。但教室的充电柜充电缓慢,无法满足学生需求。因此学校经营性充电站点成为学生最重要的数码产品电力“供应点”,这使得学生每月额外花的充电费在10元至15元不等。虽然对个人来说数额并不大,但这既给学生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也完全是一笔不必要的生活开销。
每天限电两小时,看起来好像是为学生的安全考虑,但是学校却忘记了,学生在学校不只有安全的利益,还有其他相关的利益,比如生活的便利、学习的便利、人身行动的便利,等等。学校以安全的名义,给学生制造诸多不便,其实是因噎废食。 (柯锦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