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到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等内容,很有预判性。
在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数字经济相关产权制度的探索中,一直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行地的深圳再次被委以重任。在这轮制度探索中,数据是其中重要一环。而之所以选择深圳,不仅因为其经济特区的独特身份,还因为深圳的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沿。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例,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深圳市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该项数据的六成,且优质企业不断集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生产要素,数据自然是被关注的焦点。数据从被当成生产要素的一刻起,便具有了社会和经济的双重属性。数据因为包含着众多的个人、企业、政府信息,大量的数据可以构成一个实体的数字映像,因此其带有天然的社会性。而至于其经济性,被使用最广泛的就是关于“尿布和啤酒”的案例。除了在商业上的应用,大数据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的运用以及衍生出的各种现实应用中都具有客观的经济意义。因此,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解决两种属性的分离问题,只有在分离的基础上才谈得上立法及使用。
从国际的经验中,我们不难看到两种天然的对立。欧洲对于数据的应用更加保守,或者说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更加保守,强调要先隐私再交易,即愿意放弃可能存在的价值也要先做到个人信息的保护。与之相反,美国在这方面要显得更为“大胆”,无论学界还是业界都支持市场化的取向,同时任由市场去自行探索,给予很大的试错空间。这样的对立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呢?
笔者以为,趋向保守的欧洲更多地是想通过对数据的严格监管做到对相关企业的管理,而美国则希望以宽松的监管助推企业发展。但话说回来,之所以欧洲和美国的做法不同,也正是由于美国的数字产业要远远领先于前者。
于中国而言,因为我们在数字经济产业上是有一定比较优势的,我们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关注焦点,首先应放在发展上。诚然,监管和发展是可以共存的,但如果在发展期施行过于超前的监管,可能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对数据二分问题的解决方法,一方面是要做到对有明显个人烙印的信息进行严监管,另一方面对其他信息做到宽监管,推动市场形成一个自律组织,强化市场淘汰机制。另外,要加快完善数据的产权制度,尽早形成竞争的市场氛围,用产权制度倒逼企业从创新渠道增强其数据要素储备,限制不良竞争。对于数据共享,更多的可能还是要靠技术去解决。(作者:盘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