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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小族”比“啃老族”更要不得
2020-09-30 19:32:00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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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直播短视频行业发展,越来越多的儿童被父母推到镜头前,小小年纪便成为网红。对此,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表示,父母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应避免让短视频挣钱等成人式生活过早介入孩子童年。(9月28日《北京晚报》)

一些本该工作的年轻人不工作,依靠父母的工资或退休金生活,被称为“啃老族”而加以质疑和批评。让很多人没想到的是,“啃老族”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又出现了一批“啃小族”,即父母依靠未成年子女来赚钱,把孩子当成牟利工具,甚至不惜牺牲孩子的身体健康,剥夺孩子游戏乃至学习的机会。

在很多网友看来,把未成年的孩子当成赚钱工具的“啃小族”,比“啃老族”更加要不得。毕竟面对“啃老族”,父母可以说不,可以引导、激励和要求他们外出工作,但面对“啃小族”,只有几岁的孩子,根本没有说不的能力,只能听从大人的摆布。正如网友说的,使用童工是违法的,但一些“啃小族”父母,却打着“好玩”“逗乐”的名义,让孩子在镜头前唱歌跳舞搞怪,或大吃大喝,收割流量,获取收益,却不用承担“雇佣童工”的责任。

前些时,“3岁小佩琪”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一名叫佩琪的3岁小女孩被父母在某直播平台上以各种美食“投喂”,小小年纪体重达到了70多斤,被网友认为是“虐待儿童”,其直播账户也遭到了封禁。类似的“小网红”在各大网络直播平台上还有很多,另外一名小孩,在已经发烧需要休息的情况下,被父母要求直播吃蛋糕、喝饮料,也招致了网友们的质疑。

未成年“小网红”变现的手段很多,既可以接受网友的打赏,还可以进行直播带货,一些孩子已经在各种平台上拥有几十万、上百万的粉丝,每月收入十分可观,这是他们的父母变成“啃小族”的直接诱因。

“啃小”的本质也是在“坑小”,问题如何解决?当然首先需要为人父母者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牺牲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以免将来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国家应尽快出台专门立法,或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修订中,尽快对儿童参与商业活动进行立法规范。一方面应对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使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要对家长和商家作出限制性规定,加强对儿童人身、教育和财产权益的保护。(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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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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