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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翁精神,是小区管理重要动力
2020-09-15 17:47:00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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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报道,今年以来,杭州市积极推进《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最新的《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里亮点很多,比如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动动手指就能在家参加业主大会;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产生业委会;进一步规范公共资金管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扩大适用范围;消防执法加码,小区内“停车占道”有望破解;鼓励同小区同服务的采用统一物业收费标准;等等。

以往,尽管也有相关规定,但在制度的细节设计有疏漏,因为有疏漏,一些规定就有了可以人为变通的地方。比如,以往大部分业主对业主自治的具体措施不清楚,加上网络投票、短信投票等容易造假,严重影响业主在自治过程中对投票结果的认可。该草案在细节上有了很大的改进,值得点赞。

今后新条例出台,要执行好,必须有一个重要的动力:业主的主动参与。

若业主以为小区管理是别人的事,不是我的事,这样想的人一旦多了,再好的条例都难以落到实处。

比如,选出来的业委会需要业主们进行监督,若不作为或滥作为,假公济私或贪赃枉法,而业主们对此不闻不问、任其胡来,恐怕小区管理也会乱成一团。

业主有必要在操作层面思考些问题,要监督好新条例在小区里的落实。业主通过自治方式产生业主自治组织,并实现自主管理小区的自治权利,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的核心,但并不是说,有了业委会后业主就可以甩手不管了,主人翁的意识不能忘,应有的监管不能忘,这样业委会才能很好地服务于小区。

物业管理工作社会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城市化步伐具有重要的作用。管理好物业,既需要健全的法律,也需要业主发扬主人翁精神。(项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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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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