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垃圾污染是中国垃圾分类工作中面临的一项挑战。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这些法律、规章都对治理塑料垃圾污染做出了相应规定。深入落实好这些法律和政策,居民动员是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正面引导,改变居民生活习惯。各种类型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快递包装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是中国塑料垃圾污染的主要来源。如果居民在购物、用餐过程中自带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打包餐具,就能大量减少塑料垃圾。在上海,有个名叫爱芬的环保组织通过开发减塑打卡小程序、微信群互动、朋友圈晒照等方式,在相互鼓励的氛围中,让菜篮子、饭盒重新回到居民生活中。
在垃圾分类宣传中融入减塑理念。减塑和垃圾分类有着共同目标,就是减少混合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处理量,从而达到改善环境目的。但是,由于减塑工作主要由各地发改委、环境等部门主抓,垃圾分类工作则主要由当地住建部门等主抓,二者的考核对象和考核标准不同,在现实中公众难以更深入了解到禁限塑政策具体要求,一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区工作者也尚未深入理解减塑宣传有助于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因此,有必要将减塑和垃圾分类宣传更深地融合起来。
通过“经济杠杆”撬动居民行为改变。对于居民而言,选择包装方式最看重价格和便利性,一次性塑料用品很好契合了居民需求。但一次性塑料用品如此“价廉物美”,其实是因为将环境治理成本转移给了整个社会。也就是说,一次性塑料用品高昂的收集、运输、处理成本由社会“埋单”,这对坚持环保习惯的公众也不公平。在多数情况下,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一次就很快变为垃圾,可在其出厂时,就收缴垃圾预处理费,用于激励耐用品重复使用方案或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塑料垃圾。通过“经济杠杆”,人们的行为才可能真正改变,并长久维持。
发挥好公众的监督作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对于多数人而言的确很方便。如果商家不严格遵守禁限塑规定,许多公众在环保意识不足的情况下,很可能不会主动拒绝使用这些一次性用品。对商家是否守法进行监督就十分重要。中国在治理水污染、大气污染等其他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公众监督体系。例如,一些环保志愿者通过研发小程序,为环境执法部门提供环境违法事件线索。减塑工作涉及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多,更需要发挥好公众的监督作用。
真正消除“白色污染”,需要创造条件、破除梗阻,让更多居民真正参与进来,打好这场全民减塑战。(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