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形势趋稳后,北京郊区周边游热了起来,长城游十分火爆。然而,媒体在走访怀柔的黄花城长城(非黄花城水长城景区)时,却遭遇了这样的一幕:已确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禁止攀登的古长城,被开发成野游景点,有人在古长城上安置“焊梯”,安营扎寨;当地村民当起门票收费员;周边农家乐、民宿、钓鱼等生意兴隆,黄花城水库受到污染。
横亘在京郊的黄花城长城,在历史上起着拱卫京畿的内长城作用,历史价值意义自不待言。在黄花城长城遗迹中,景区开发的只是其中一段,其他部分则被明令禁止攀登,有待后续修缮开发。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2018年2月,《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提到未经政府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长城开辟参观游览场所,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同时提到,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各种破坏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从媒体调查发现的诸多乱象中可以看出,各种保护性规定早已如同那块“保护长城,禁止攀登”的蓝色警示牌一般形同虚设。当地管理保护上的失范,也无形纵容了野游行为,令人痛心不已。
虽然当地村民知道登野长城是不允许的,而且近年北京市文物局也加大了巡查力度,设置了负责长城环保的公益志愿者和保护工作人员巡山,但当地村民擅长打“游击战”,早晨放梯,晚上再撤掉,以此躲开巡查执法。更荒唐的是,除个人外,旅行社也加入其中,许多本该保护长城的公益志愿者转身成了导游,身着“长城保护”的工作人员,尽管知道不准违法攀登古长城和乱刻乱画,但依旧对这些野蛮游行为睁只眼闭只眼。野蛮游乱象背后,围绕文物保护的约束作用机制基本坍塌失灵,这才是长城保护最痛心之处。想要让全社会提高文明出游意识,在当下,首先需要有责部门做到对文物的细致保护。
本世纪初,黄花城长城曾启动过一次修缮,那时就有当地村民收取过路费,为野游行为开道,10余年过去,还有人以此谋生。面对种种破坏长城的行为,当地政府需要快速开展专项治理,在古长城及其周边清除盘根错节的不法利益群体,同时加强巡查力度,提高进入文物保护区的违法成本,让文物古迹远离野蛮游的破坏。另一方面,黄花城水库的水最终进入怀柔水库,而该水库是首都用水的水资源基地,良好的生态无比重要。毕竟,长城保护离不开对周边社会的综合治理,只有平衡好村民、开发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治理效果才能立竿见影。
(作者:白毅鹏,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