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区一名老人被奔跑的狗所挂绳子绊倒,腾空面朝下摔倒在地,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
对于老人及其家人来说,这无疑是飞来横祸。十二岁的小女孩偷偷牵着别人家的狗出来玩,没有拉住,是造成这起悲剧的主要原因。从现场监控来看,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电光石火间,老人已遭无妄之灾,一条生命就这样溘然而逝。
这虽是个意外,但也需要有人来担责。谁是这起意外事件的责任人?民法典以及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此事件中的被害老人没有任何过错——既没有故意招惹狗,也不存在过失,应当说,涉事的狗的管理人或者饲养者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狗主人可能觉得冤——狗是被人偷偷牵走的,但也不是没有责任。频频发生的宠物狗伤人事件,一再传达着这样的信息:既然养狗,就应该负起责任来。不仅对狗的安全负责,更要对狗的行为负责。出门牵牢狗绳,戴好嘴套,做好卫生和防护工作,应成为每个养狗人的基本行为准则。毕竟,你眼中可爱的宠物,极有可能给陌生人带来困扰和不便。
每只肇事狗后面都有一个不称职的狗主人。每个养犬者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文明养狗,既是对他人负责,更是为自己免责。(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