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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人才”应尽快有个说法
2020-08-20 15:15: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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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不久公示的一名拟聘市级E类高层次人才引发争议,也由此牵出了很多耐人寻味的问题。

根据公示,1984年出生的郭某努,2019年博士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现为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专业教师,也正是通过杭师大申报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岂料,公示发出后,网友“心匠”透过网络公开举报,郭某努的博士论文和另一篇发表在期刊的论文“多处与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相似度极高”,特别是后一篇,“几乎原文抄袭了我的全文,连使用的图片都是我拍摄的”。

学术论文是否构成抄袭及性质程度,专业机构是有一套标准和流程的。对公众和网友来说,大致的评判依据则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内容的雷同程度,一个是发表的时间先后。如果两篇论文主要内容高度重合,那么除非后发表的人有充分的证明,否则很难不被人质疑。随着举报发出,网友们已经扒拉出相关论文,进行了细致的比较,验证了“心匠”的指控。眼下,急需要郭博士作出解释的,就是这个问题。

可出人意料的是,郭某努接下来的做法,却相当出人意料。“心匠”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在微博和豆瓣上发出举报后,郭某努多次联系他甚至追到了他的单位,希望可以协调微博博主删除转发的微博,并共同签署一个声明,说明该文章是朋友之间的相互借鉴,要求他不再主张权利和追究责任。如此一来,即便官方尚未有权威说法,可在公众眼里,被举报的一方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么?

先是涉嫌抄袭,然后试图私了,令不少网友感叹“刷新三观”。某种程度上,如网友所说,杭州市人社局和杭师大美术学院也是“心里苦”。对人社局来说,主要工作只是对照本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标准,核实校方提交上来的材料,然后按流程公示;对美术学院来说,引进一个博士教师,固然要审核应聘者的能力、资格,可如果当事人拿着正式的学历证书,又有多少人会想到再去查重一遍其博士论文、发表过的每一篇文章呢?更何况,抄袭的原内容发表在豆瓣论坛。这样的学术把关工作,原本就应该在学历授予单位和论文发表机构那里完成的啊。

问题是,既然争议始于拟聘“高层次人才”公示,相关部门似乎也不能把责任链条无限地“倒推”。比如,8月18日,杭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目前正在调查相关情况,但调查的过程和结果不会对外公布,若想了解具体结果可以通过实名举报的方式获取。这就有些让人错愕了:既然拟聘的时候要公示,调查过程和结果有什么理由不能对外公布呢?再比如,郭某努涉嫌抄袭,是否只能由其原就读学校作出鉴定,同样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兼用人单位的杭师大,是否也应该有自己的判定?

近年来,虽然学术抄袭不时见诸报道,但坚持“零容忍”越来越成为共识。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被举报后还想着遮掩,有些部门在回应此事上还是雾里看花,真是“活久见”了。本着既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能姑息抄袭者的公正立场,相关部门理应尽快有个说法。(子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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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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