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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诋毁他人,你以为没事?
2020-08-20 10:17:00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张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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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抖音上骂人而引发的名誉纠纷案件。最终,法院判令骂人者在抖音平台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张先生赔礼道歉。

本来是小事:张先生在母婴店买了瓶婴儿洗发水,后来去换货,与商家发生了争执,最终经过协商,商家同意换货。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自己与商家交涉过程被该店一名店员用手机录了下来,还放到抖音上,配上一段文字说明,骂张先生“人渣”“奇葩”。

这段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点赞量1240个,评论222条,转发量20次。数小时后,张先生就收到了朋友转发的这条抖音视频。一气之下,张先生将店员告上法庭。

还有更没有底线的:最近,松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为博取关注在抖音上捏造事实、散布不实信息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明明只是带着4岁的双胞胎女儿在医院为家人领取中药,却成了别人视频中的“悲剧”故事,而这个“悲剧”故事截至删除时,已获点赞数67.9万个,留言条数2.2万条,被转发291条。

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将道歉信在抖音上公布三天,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上述两起案件中的当事人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值得肯定。

两个判例起到一定的普法教育作用,再一次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抖音、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辱骂他人或损害他人名誉,构成侵权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网络与现实的交融越来越紧密,我们应该摈弃之前以为网络只是虚拟世界的认知,那种觉得只要隐匿于屏幕和网名之后便可以胡作非为的念头,该休矣。

万物互联的时代,网络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网络上的伤害同样会实实在在影响现实中的个人,甚至其伤害程度还要甚于现实世界。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大,在网上辱骂、诋毁他人所造成的影响很多时候远大于现实。

因此,每个人都应具备作为互联网公民的自律,在网络空间严格约束自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网络秩序和网络文明。(张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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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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