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出量不断增加,对人居环境与自然系统造成巨大压力。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城市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垃圾分类可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填埋量,减少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同时,对可回收垃圾的二次利用,也能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很多国家的垃圾分类制度已实施了几十年之久,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然而,不少管理方式仍存在改进空间。比如,“一刀切”式的“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对一些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便。在垃圾分类初期,市政管理者在垃圾投放的时间、地点上,可提供一些灵活性选项,例如为部分居民设置“误时投放点”等,兼顾各类居民的生活便利性,有助于更好地推广分类管理制度。
在很多国家,不同城市有着不同的垃圾分类标准,存在一定地域特色。但是,较大的差异给流动人口学习异地垃圾分类标准带来了困扰。如果在都市圈、城市群内部建立普适的分类标准,在此基础上再体现不同城市的个性化需求,无疑将为民众带来更大的便利。
城市居民是生活垃圾产生的源头,是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新加坡等国家在垃圾分类中引入了市场化机制,利用有资质的垃圾回收商统一进行回收、分类和循环利用等。这种方式有助于推动垃圾处理产业化,也有助于促进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适度探索垃圾分类的市场化机制,既鼓励居民自己动手,又允许家庭向专业机构购买垃圾分类服务,将最终促进垃圾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向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垃圾分类是从垃圾产生到回收、利用的一个中间环节。市政部门需要更加系统化地理解垃圾分类管理,对全链条的各个环节进行精准衔接和优化。例如,在源头处不仅应呼吁市民减少垃圾的产生量,还要制定包装材料的绿色化、无害化标准,在末端则需要充分激励相关专业机构介入城市垃圾专业化处理,推进可回收垃圾的高效循环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体现着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垃圾分类管理的推进和完善涉及法律、产业、技术、城市管理、公民教育等众多环节,一些在垃圾分类管理方面做得较好的国家,付出了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如何不断改进管理模式,让垃圾分类理念逐渐为更多人理解和接受,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丛晓男)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可持续城市部主任)
《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10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