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宽甸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危房改造弄虚作假个案:69岁的李永艳家住辽宁省宽甸县长甸镇桦树甸子村,由于40多年的老房子属于D级危房,按“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房子必须翻建。不过早在2018年就已经“被脱贫”的老李,迄今在建的新房还处在收尾阶段。村书记称当时新房正在盖,村两委认为有保证,就给老李作为脱贫户上报“摘了帽”。
这个案例再次敲响了在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冒头的警钟。
危房改造作为帮助农村住房困难的贫困群众实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本来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暖心工程,但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却当作一项差事在应付,觉得“对付对付就完了”。
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翻建的房子还在建设,就急匆匆填表“摘了帽”,脱贫攻坚工作如此“打时间差”实在让人惊诧。那栋“早产”的危改房看上去是形式主义,背后暴露的是弄虚作假的本质。
党中央反复强调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如何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是基层党员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道必答题,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初心成色的试金石。在这一点上,宽甸县的“早产”危改房就是一本典型的反面教材。它也是一面反光镜,值得很多人都来照照自己。
东北地区盖房子至少要经历一个冬天的检验,零下20多摄氏度的严寒,墙体扛不扛得住?供暖设备会不会出问题?扶贫干部要把危房改造的一砖一瓦记在心上,对解决贫困户危房问题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态度。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摆脱贫困的梦想终将成真。但脱贫攻坚也是一场硬仗,除了各级党员干部落实扶贫政策要有“久久为功”“抓铁有痕”的定力外,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让形式主义无处藏身,让弄虚作假无人敢碰,也是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关键保障。
(作者:张逸飞、李铮,均系新华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