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近期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开证明难的问题,经调查发现,一些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具体办事时仍被要求开,给群众办事造成不小的困扰。
包括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死亡证明、婚育状况证明等,早已明文取消,不必再开。一些部门在具体办事过程中却依然我行我素,非要老百姓东奔西跑提供证明不可,这不是折腾人是什么?很多人把这一问题归因于部门间衔接不到位,信息没能共享。这样说虽有一定道理,但似乎既不全面也未及根本。
信息没能实现共享,并不意味着有关部门就没有自行核实的义务和能力,更不意味着要求老百姓提供已取消的证明有什么合理性。信息互联互通、瞬间共享是努力方向,但在这个完备的系统完全建立起来之前,信息的衔接很多时候需要依赖部门间加强沟通和联系,不能把责任都推给派出所、社区等基层单位,更不能把麻烦都丢给办事群众。
打通信息壁垒是一个技术问题,但坚决执行取消有关证明的规定,确保便民政策得以及时落地,却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有没有认识到取消相关证明的重大意义,有没有对制度的起码敬畏,有没有最基本的为民意识。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取消的证明事项都是以政府之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积极举措,本质上是政府行为、公共政策。在具体办事过程中,确保这些政策上下贯通、令行禁止、说到做到、掷地有声,才能体现政府的言而有信。倘若明明知道一些证明事项早已被明令取消,还非要老百姓出具,那岂不是自食其言、自损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产。政府公信力处于良好状态,就表明老百姓对政府具有普遍的认同。这种情况下,政府权威能得到普遍尊重,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效率较高,管理的成本随之降低,社会的运行效率随之提升。相反,当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不断受到损害乃至失去时,无论其说真话还是假话,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无论其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做坏事。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需要警惕的“塔西佗陷阱”。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论出于什么考虑,不论存在什么原因,我们都绝不能允许“有令不行”“自食其言”等情况的出现。
已取消的证明还要开,看起来只是一个部门间没有打通信息壁垒的技术问题,实则是把政府公信力当儿戏的懒政怠政问题,是没有把为民便民惠民放在心里的宗旨问题。解决类似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倒逼一些人敬畏规则、转变观念:变传统的管制思维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维,在删繁就简、避免折腾中体现对人民的尊重、对政府公信力的捍卫。
(作者:李思辉,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