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治理是一项整体性、综合性工程。作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伟大战役,脱贫攻坚以前所未有的投入力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全国832个贫困县只有52个未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优势体现。
随着各地脱贫攻坚任务逐步完成,稳脱贫越来越成为各地扶贫工作重心。能否实现稳脱贫、防返贫,考验着基层贫困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脱贫是攻坚战,稳脱贫则是持久战。可以预见,巩固脱贫成效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已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有的就业不够稳定,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据各地初步摸底,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存在致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大。
此外,全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还同步搬迁500万非贫困人口,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规模。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下一步则要解决稳得住、能致富的课题。这考验着各地政府的扶贫智慧。
中央明确要求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严格落实贫困县摘帽“四不摘”,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但在具体执行层面,作为带动农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增强的关键“引擎”,作为稳脱贫的重要支撑系统,农村基层治理无疑将面临长期考验。
近几年,脱贫攻坚与基层治理相互促进。我们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能力得到加强。党员干部深入贫困村社,谋划扶贫方案,开展精准帮扶,成为群众脱贫的主心骨、领路人。基层干部的扶贫本领明显提高。各地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完善,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反过来也对脱贫攻坚和稳脱贫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但是,在稳脱贫这一艰巨任务面前,贫困地区的治理能力也存在诸多不足。首先,有的地区驻村扶贫干部和村干部之间的关系走偏,驻村干部干得很辛苦,成效也很突出,但村干部发挥作用较小,在村庄事务中有边缘化的趋势。这一脱贫攻坚主角错位的现象,给未来稳定脱贫埋下风险。工作队走了,之前取得的脱贫成绩可能难以巩固,甚至回到原点。在过去的帮扶过程中,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其次,农村里的能人大量流入城市,一些地区扶贫产业持续发展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项目管理、合作社运营、市场对接、风险防控,这些涉及扶贫产业实际经营管理的问题,最终还要由村民来操作。如果缺乏“领头雁”,产业扶贫成果就难以巩固,后期就会有返贫风险。
再次,部分地方为了尽快完成脱贫目标,存在政府“大包干”现象,短期内可能效果明显,但因为未激发民间活力,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部分村民“等靠要”之风,不仅难以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也对当地乡风文明建设产生消极作用,影响村民积极向上、勤劳自立的精神面貌,对稳脱贫带来较大威胁。
巩固脱贫成效,保证脱贫任务高质量完成,关键在人,在基层组织建设,在激发内生动力。
要把提升村干部能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驻村干部和上级组织,要继续加强对村干部能力的锤炼,让村干部尽量站到工作前台,在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基础上赢得村民信任。可通过从小到大、从易到难的步骤,逐步提升村干部独当一面的能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长效脱贫提供稳固保障。
要扎实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稳脱贫不能是党委政府唱独角戏,要继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要发挥群众智慧,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以此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为巩固脱贫成效注入不竭的动力和活力。(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