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依赖价格制约、末端治理不同,《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转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控,对生产者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让限塑不再只是消费层面的事。唯有不断倡导凝聚共识,以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明确路径,让绿色产品获得价值回报,才能彻底告别“白色污染”
为配合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日前表示将对塑料袋生产企业以及商场、超市、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严格监督管理,要求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商超、集贸市场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不断强化的限塑令,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推动减塑行动兑现,一直引人关注。
早在国办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近年来,通过实施有偿使用塑料袋制度,公众环境意识提高了,塑料袋使用减少了。但仍须正视的是,相较于我国每天30亿个塑料袋的使用量,“限塑令”后平均每年节约的几十亿个塑料袋数量,显得微乎其微,减塑行动道阻且长。
今年初,“限塑令”升级版出台。与以往依赖价格制约、末端治理不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转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控,对生产者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让限塑不再只是消费层面的事。比如,在生产源头上,要求企业按照减量、减排的行业标准依法生产,同时加强技术创新,研发推广可再生、可降解塑料制品及塑料替代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等,这或许在一段时间内倒逼一些企业走出舒适区,但从长远来讲将为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催生新的蓝海。
大力发展可降解塑料等替代品,一直被寄予厚望,但产业上还没有破题。替代品成本高、产量低,推广难度大。再加上塑料制品生产和使用不仅涉及材料,还涉及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因素。就目前技术条件来说,可降解材料的性能和稳定性差,以及耐高温、韧性、加工的适应性等因素,都导致其使用场景和领域十分有限。而且,可降解塑料生产设备需要同步更替。但从另一方面看,这恰恰是技术创新的用武之地。辅之以税收、补贴、市场价格机制,降低企业生产绿色产品的成本,提高非绿色产品准入门槛和流通价格,就可能让绿色产品供给逐渐壮大起来。
目前,还有一个更为迫切的问题,电商、快递、外卖等塑料包装问题突出的新兴领域正再造出巨量的塑料垃圾。这迫切需要企业担负起环保责任,在精细化管理方面有所创新,推动塑料垃圾源头减量化。现在,一些咖啡馆使用直饮杯盖、纸质吸管,对顾客自带杯具给予价格优惠;一些外卖平台提供餐具份数选项,鼓励自备餐具;部分商超、电商、快递企业开始试用可循环周转箱、快递盒等新型包装器具,这些都是积极有益的探索。
总之,不能指望通过限塑令升级“毕其功于一役”,减塑行动是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唯有不断凝聚共识,以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明确路径,让绿色产品获得价值回报,才能彻底告别“白色污染”。(曹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