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农业农村部下发最新通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中的物种不列入禁食范围,其中包括牛蛙、美国青蛙等可以恢复销售,而在珠三角养殖规模更大的泰国虎纹蛙,俗称“田鸡”,未在名录内,大批田鸡滞销压塘,养殖户生计难以维持。
政策最怕的就是模糊,让老百姓拿不定主意。田鸡养殖行业已经存在多年,加上珠三角地区的气候适合田鸡生长,许多百姓投入到田鸡养殖行业去。为了让百姓脱贫致富,当地政府鼓励贫困家庭养殖田鸡。而如今,田鸡不在《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中,但也没有相关政策明确指出,不允许饲养售卖田鸡。这可让养殖户们犯了难,是否能饲养销售田鸡?有关田鸡的政策不出台,养殖户们就只能等。养也不敢养,卖也不能卖的现状还要维持多久?多等一天,就多一天的损失。许多养殖户是靠贷款进行养殖,想通过养殖销售田鸡脱贫致富,可现在却面临生计难为、濒临破产。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接下来该怎么做,养殖户心里也没底。
政策需引导百姓加强对野味的认识。面对市场上的蛙类、龟类、禽类,大多数百姓并不能很好的区分什么是能吃的,什么是要敬而远之的物种。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有关“野味”的科普,深入百姓心中。对于缺少有关野生动物知识的人来说,野兔、麻雀、蛇都是可以端上餐桌的美味,而这些“美味”身上都携带着或多或少的病毒。而像一些养殖的生物,通过人工养殖的方法,并未携带野外生存的同类物种所携带的病毒,通过恰当的烹饪手段,是可以食用的。如果没有相应政策的保证,大多数百姓不会去冒险尝试未列入禁食范围之外的物种,即使是像产业成熟的养殖的田鸡,百姓也不敢买,不敢吃。
政府需细化政策,增强政策的实操性。虽然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但其中的部分内容还是太过笼统。如提到的“加重处罚”,具体是怎么处罚,是罚款还是判刑?公民怎么举报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去哪举报?
政策要细分化,要考虑全面,这样百姓心中才有依靠、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