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去解决问题,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落实这一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作用,推行法治扶贫,助力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
法治扶贫,首先要强化制度供给,为攻克贫困堡垒积蓄势能。政策支撑是最有力的支撑,用良好政策环境作保障,脱贫攻坚才能事半功倍。司法行政机关是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牵头部门,在优化扶贫政策环境、强化扶贫制度保障中责无旁贷。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土地征用、危房改造等方面的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出台,每一项都与脱贫攻坚息息相关,每一项都应慎之又慎、严格审查。2019年,重庆市司法局对39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03份市政府重要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调整部门间行政权力1202项、取消198项、下放513项,大刀阔斧砍掉各种村(居)证明事项861项,凡是不利于脱贫攻坚的条款,一律调整或清除,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法治扶贫,重点要优化法律服务,为攻克贫困堡垒增添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等矛盾纠纷,往往是基层人民群众最操心、最烦心、最揪心的事,甚至影响着一家一户、一村一寨脱贫致富。打造良好法治环境,让贫困群众卸下包袱、切断穷根,正是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所在。针对重庆一些深度贫困乡镇的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较弱、法治素养相对偏低,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实际,我们在普法宣传上精准发力,注重普法的针对性;在服务资源上加强辐射,保证普法的覆盖率。例如,武隆区长坝镇胜利村是深度贫困村,因修建电站引起土地征用经济矛盾纠纷。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派驻该村第一书记积极协调法律服务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47万余元,解决了村民们的烦心事。
法治扶贫,关键要深化法治保障,为攻克贫困堡垒提供效能。越是进入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越需要有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一些深度贫困乡镇,往往矛盾纠纷比较多、化解难度比较大,尤其是当涉及一些老人、孤儿、贫困户、农民工、刑释人员等特殊群体时。这些问题,既是脱贫攻坚的难点,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人民调解应注重解实难,安置帮教应注重暖人心,法律援助应注重降门槛,防止因贫犯事导致矛盾升级。2019年以来,重庆市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7.08万件,有效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836件、转化为刑事案件466件;主动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成功化解451件,其中涉及百人以上案件29件、时间跨度5年以上101件、10年以上15件,有力维护了脱贫攻坚的社会稳定大局。
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如期实现脱贫目标,需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精准施策,以良法促善治、以良法脱真贫,才能保证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
(作者为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