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想把老客户的先弄到,新客户的顾不上”。作为一名老“黄牛”,张杨(化名)觉得今年抢票“有点难”。2020年新春将至,像往年一样,多家在线旅行公司上线火车票抢票服务。有媒体不完全统计,市面上运营的抢票软件近60家。(1月20日《中国经营报》)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只要车票是稀缺的,抢票的市场交易大概终会继续。有刚需、有供给,线上线下,合情合理。时下有关网络抢票,最热的莫过于这个案例:今年9月,江西男子刘某因有偿代购火车票,二审刚被认定构成倒卖车票罪。不过,此事早已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多位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当事人也在考虑年后是否申诉。
票贩子肆意操控价格固然违法,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合规提供的代购服务又是否合理呢?这个问题,看似莫衷一是,其实并不复杂。
一则,在12306技术构建逐步强悍起来的今天,网络抢票的“资源占用说”基本就烟消云散了。铁路客票网络代购服务,是多家互联网公司和在线旅游平台深耕多年的领域,有民生性与公共性。二则,“赚差价”这个说法,其实并不适用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因为票贩子赚的确实是差价,而平台赚的则是增值服务的合理利润。这部分收费属于附加服务,本质已然不是车票上的“差价”。
说这些的意思,倒不是要为平台问题背书,而是客观评价“火车票+互联网”的融合销售模式。历史而言,火车票实名制的落地,意在遏止倒卖车票乱象。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在线平台如果只是在代购中扮演增值服务供应商的角色,那么,显然不属于“非法”的行为。
抢票行为之所以时有诟病,说到底,无非是两个方面出了问题:一是游戏规则缺失。从早前的“好友助力”、购买“加速包”,到后来的购买会员提供抢票服务、购买“保险套餐”提高抢票成功率等,这些互联网公司提出的各种类型的服务边界,还须进一步与监管部门达成共识。二是网络灰黑产煽风点火。抢票软件非常多,除了常规如携程等App之外,不少第三方App中往往存有陷阱,比如携带木马病毒、退票难等。来历不明的抢票软件,挖坑设套、花式诈骗,恶化了消费体验。抢票江湖良莠不齐、抢票规则难以订立,“边界在哪里”,就只能仰仗企业的道德自觉。
可以一票难求,不能满地黄牛——这大概就是民众对春运火车票最朴素的配置期待。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去年底始,开展为期80天的“猎鹰-2020”战役,其专门指向严打涉及车票的违法活动。既然电商平台的抢票服务合理合法,那么,就该从行业自律和市场他律的角度,把真正的票贩子清理出局、让诚信经营者畅快呼吸。
总之,政府、企业、市场,三方合力而治、聚力而为,网络抢票这桩生意,或许才会在价值规律的正轨上明朗起来、规矩起来,我们的春运回乡路,才会少些纠结与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