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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不取就退件,快递的“最后一公里”孰来保障?
2019-11-14 09:09:00  来源:红网  作者:栾丕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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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11”刚过,当人们还没有完全从购物的狂欢中走出来,快递问题却让一些购物者瞬间兴致全无。12日,成都一位市民反映称,其所在小区的百世邻里快递网点贴出了一则通知,称“双11”期间货物太多,请消费者当天领取,未领取者将第二天退回公司,这引起了该市民的不满,她认为快递本该送货上门,怎么能够要求必须当天取件。(11月12日《南方都市报》)

  确实,“双11”期间的快递确实太多了,根据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12日全天各邮政、快递企业共处理5.35亿快件,是二季度以来日常处理量的3倍,再创历史新高。但是,快递网点再忙也不能“偷工减料”,这种只能放一天,否则就退回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心,也违背了快递行业自身的职业精神。

  快递行业确实算得上是一个比较辛苦的行业,尤其是“双11”过后的快递行业,对此,网友们也纷纷表达了同情,称之为“伟大的快递员”。伟大不伟大先不去谈论,快递行业本身作为一个通过收取费用来为顾客邮递货物的行业,首先就应该为顾客服务,保障顾客的收、退快递等应有的权利,而这正是快递行业应该遵守的职业信条。

  但职业精神总的来说还是一个轻飘飘的概念,依靠的是人们的自觉性,要想让快递行业真正遵守职业精神,还应有相关制度的强制约束。今年的“双11”在交易额上再次冲破了纪录,但是与此同时,在快递的“最后一公里”上,却常常爆出问题。其实,不仅是这次的网点“强退”问题,以往快递员未经同意就将包裹放入代收点或者快递柜也是长期以来的消费者投诉“重灾区”。遗憾的是,目前快递行业的相关制度尚不完善,2018年5月,我国才出台了《快递暂行条例》勉强弥补了我国快递业法律的空白。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然而《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执行到位,这也间接导致了此次“霸王条款”的出现。

  快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涉及多方的利益,都有着各自的苦衷,有的人想要快递员送货上门,有的人却不想,这就让快递员陷入了两难。就像之前滴滴顺风车关于晚上8点后就不能搭载女性乘客的新规,有的人认为这是为女性安全着想,有的人却认为这是对女性的歧视。

  因此,要想解决这存在于网上购物末端的种种纠纷,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各类制度来进行协调,让快递服务更加规范的同时也更加人性化。与此同时,作为快递行业的工作人员也应坚守自己的职业精神,不能因为“双11”的繁忙而对消费者撂挑子。

  文/栾丕炜(曲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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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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