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案件引发全民关注——网民瞿某某兜售侮辱英烈的贴画,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主动出击,依法向当地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网友纷纷拍手称快,“让侮辱英烈的小丑付出代价”等留言热烈刷屏。
检方果断行动,着实大快人心。事实上,就侵犯英烈名誉权提起公益诉讼,杭州检方并非个例。据统计,2018年,我国检察机关为捍卫英烈尊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共6件。雷霆亮剑,不仅传递出“英烈不容亵渎、法律不容挑衅”的强力信号,更是对《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公益诉讼”有效落地的积极尝试。事实也证明,检察机关充当公益诉讼人,不仅打破了只有英烈亲属才能提起诉讼维权的尴尬,应诉尽诉让法治程序兜底到位,同时“国家队”出征,也能对以身试法者形成更大震慑,实现以儆效尤的良好效果。
《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诋毁英雄、虚无历史的歪风邪气收敛不少,但仍不乏一小撮“故意往枪口上撞”的人。前不久,就有人在网上公然侮辱救火牺牲的消防战士,还猖狂回怼提醒者。与此同时,反思历史、美化侵略、挑战公序良俗的言行仍时有冒头。这里头,受利益驱使者有之,秀下限博出位者有之,但不少人则是无知者无畏,觉得调侃两句不是啥大事,没人会“小题大做”动真格。常言道,“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想破除“碰瓷者”的侥幸心理,涵养起“凡有越轨,必受其咎”的法治氛围,还需要更多主动出击,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
恶行必须严惩,更重要的是让每个人心中树立起尊崇英烈的敬畏之情。这个过程显然不会一蹴而就。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的变化,需要经历服从、认同、内化三个阶段。这描述了习惯养成中人类心理的演变过程,也明示了法律化为信仰的基本路径。随着宣传和打击力度加大,英烈保护法得到进一步认同,接下来需要多措并举夯实崇尚英雄的价值根基、凝聚起全民守护英烈的正能量,其中,净化网络环境尤为关键。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期待更多人积极行动起来。惟有人人喊打,“过街老鼠”才会彻底失去生存空间和“表演”欲望。(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