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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筹资装饰教室:家校关系理应“淡如水”
2019-10-09 09:00:00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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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反映,山东博兴县第三小学某班级家委会以班级活动经费为名义,收取费用用于教室墙壁翻新。10月5日,博兴县教体局微信公号“博兴教育在线”发布消息称,学校发现以上情况后,立即要求涉事班级家委会对收取的资金全部退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全部负担。同时,对其他班级进行排查,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情。

  教室墙壁局部污染破损,影响学生手抄报、剪贴画,家长们筹资进行翻新,也是取之于家长用之于孩子,然而,目的正确仍掩盖不了“程序不正义”之瑕。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家委会筹资用于学校事务支出,首先是造成了事实上的“乱收费”。就算并非学校或老师主动要收,但接受家长捐赠仍属违规行为。其次,家长们是否全都出于自愿,是说不清楚的问题。不争的事实是,家长通常是不好公开拒绝学校或老师要求的;虽说筹资是家委会发起,但某种语境下,家长们很难不去考虑其中的一些微妙联系。而家长们筹资翻新墙壁后,网上出现“网友反映”,或许也可以看出些许家长筹资中的“被自愿”情绪。

  教室墙壁污损,对孩子们的学习有影响,如果有些家长或家委会成员急于解决问题,其出发点应该被理解,但有些原则还是不能被忽略,比如涉及到家长与学校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界线问题,该清晰的必须清晰。

  一者,如上所言,家校关系中的某些问题相当敏感,因此学校和老师更应注意双方间保持“淡如水”的尺度。再者,家校间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概念不可模糊。按理说,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是有保障的,而民办学校的收费也能满足教学和管理的需要,不应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更不能向家长转嫁义务,或接受家长们的“自愿捐助”。不管事大事小钱多钱少,这种口子不宜开;今天墙壁污损,接受了家长们的“自愿捐助”,明天课桌坏了或其他经费不足了,是不是还能再接受家长们的“好意”?

  最该堵住的“口子”,是“家委会筹资”。家委会的职能定位应是家长和学校的良性沟通,为家长服务、参与教学管理、协调解决家长与学校和老师间的争议以及监督学校工作等等,才是家委会的“正事”。不能不说,目前有一些家委会对职能的理解有偏差,许多时候非但不能有效表达家长的意愿,反而背道而驰,成为“被自愿”的执行一方。结果是,很多时候家长们无奈地选择“自愿”,但难免有心中不平者对不合规行为进行匿名投诉,或网上发贴曝光。

  事实上,家校间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的权力属性关系,而权力相对人给权力者“筹资”,在任何领域都是不允许的。这也是家委会不能成为“捐款机构”的根本原因所在。(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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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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