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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互助监管,防风险与保创新并重
2019-08-30 08:51: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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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众筹模式的“网络大病互助计划”。据了解,这类网络互助一般采用会员捐赠型的众筹模式,即一人得病众人分摊,因价格低廉、购买快捷,一经推出就受到网民热捧。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都担心患上大病,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大病保险。在健康保障领域,社保仅能覆盖基础保障。而商业保险的价格又相对较高,不少需要保障的大众缺乏足够的资金购买。网络互助因此成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外的有效补充。此外,网络互助模式性价比高、购买门槛低,用户更有意愿尝试和接受,也有助于提高居民的风险保障意识,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网络互助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一方面,网络互助平台的社群规范性、个人信息隐私保障、互助资金应用透明性和安全性成为用户参与互助的关注焦点。另一方面,网络互助平台也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对于单纯做平台的网络互助模式来说,目前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有的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有的卷款跑路,更有的直接破产清退,让用户蒙受巨大损失。

  虽然网络互助模式存在一些问题,但若能引导其合理发展,则可以进一步丰富保障系统,促进市场竞争,增进社会和谐,这也考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

  从外部监管而言,要做到既防范风险又支持创新,给新生事物留下探索和创新发展的空间。防风险是要加大对网络互助模式的法治约束。网络互助涉及民政、医疗、银行等多个行业和部门,这就要求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监管、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保护平台用户的隐私与提高理赔的透明度。支持创新则是在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尽可能创造一个鼓励创新的规则环境。比如,有专家建议可以探索试行“监管沙盒”机制,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做好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收集,不断提升网络互助的安全与质量。

  对网络互助平台本身而言,既要找到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也要树立更强的规则意识。当网络互助平台通过优质的互保产品积累了足够多的用户数量时,平台不一定要通过网络互助项目本身来盈利,而是可以通过为用户提供其他产品和服务获得收入,进而弥补互助项目的部分成本。树立规则意识,意味着平台要履行好审核用户信息的职责,确保操作规范、过程透明,让各方参与人权利义务对等,真正实现网络互助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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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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