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对幼儿园招生、管理等办园行为予以规范。特别是对幼儿园名称提出要求,名称要简洁、易懂、规范,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或容易产生误导作用的“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示范”等字样。
幼儿园名称之所以不够规范,主要是一些幼儿园受利益驱使,挂上“双语”“艺术”“金牌”等字眼,以此来打动家长或孩子,提高招生率;也有幼儿园想通过“特殊化”的名字,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进而提高收费标准。幼儿园这种不规范的命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无序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直接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理应被依法严令制止。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通知,在政策法规层面对幼儿园名称乱象予以规制,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为促进规定的进一步落实,还需教育监管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执法力度,做好摸排、登记、核实、查处等工作,在实践层面完成对幼儿园特殊名称的治理工作。此外,学生家长也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要过分追求名字的新奇,给孩子选择幼儿园时多关注内在教学环境和质量,选择名副其实、师资力量达标的合法合规幼儿园。
一所幼儿园或学校的好坏,不在于其名字新奇与否,也不在于广告费投入,办学质量是最好的广告。但愿幼儿园的办学者能正确认识教育“里子”和“外表”的关系,把握重点,把关注点放在如何提高办学质量上来。(文/韩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