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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需证明“我妈是我妈”,能否以“告知承诺”替代
2019-08-13 09:38:0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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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河南电视台8月11日报道,河南郑州的张女士从2004年开始无偿献血,共计九年时间,2018年其母亲有病需要用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以免交或减免一定费用,可血站要求证明张女士母亲和张女士的关系。张女士把所有证明都拿出来了,但血站还是不认。最终,经记者协商,血站负责人表示可以报销。

  又见“我妈是我妈”证明!这类亲属关系证明曾经惊动过国务院,李克强总理曾公开批评这是“天大的笑话”。公安部也明确强调,“不再开具的18类证明”中就包括亲属关系证明。但张女士的经历显然说明了现实生活中奇葩证明远没有彻底消失。

  从相关用血管理政策角度看,血站是考虑现实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有必要搞清楚献血者与用血者之间是否为相关规定中的亲属关系。2012年《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临床用血报销工作的通知》也规定,无偿献血者家庭成员在报销用血费用时需提供的证明包括:“与献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证明”。

  而要开具“我妈是我妈”式亲属关系证明,是极其繁琐、扰民的——即便“多跑腿”,也并不一定就能顺利得到证明。

  实际上,在此前相关清理证明事项工作中,国务院、司法部多次强调的“六个一律取消”政策,已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为此,不久前司法部专门发布《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司法部解释,所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事项时,申请人无须再出示相关证明,只需“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这时候行政机关就不再向申请人索要证明,而是直接予以办理,之后,行政机关通过核查、网上信息互联互通来审查这些条件。

  很明显,如果在家庭成员用血过程中施行上述“告知承诺制”,取代“我妈是我妈”式亲属关系证明,新闻中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不仅民众无须再为此类证明费力跑腿,也能有效提升无偿献血制度的公信力。如据此前媒体调查,许多人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之所以不高,57.3%的人表示是因为“免费用血手续繁琐,人们缺乏动力。”

  有鉴于此,人们有理由期待,在用血管理过程中,尽快以“告知承诺制”取代“我妈是我妈”式亲属关系证明。在其他社会管理领域,类似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也可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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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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