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候鸟儿童”到“冰花男孩”,农村留守儿童一直牵动人心。近日,民政部联合教育部等10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完善制度、形成合力,将更好托举起留守儿童的明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关心留守儿童,“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关爱留守儿童,体现着一种有温度的人文关怀,是一项良心工程、社会工程。《意见》的一大亮点,在于要求村(居)民委员会一级设立“儿童主任”,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并分别明确了两类岗位职责。据民政部介绍,目前全国共有62万名儿童主任和4.5万名儿童督导员实名上岗,并且这一队伍还在持续壮大,共同守护近700万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早在2010年,“儿童福利主任示范区”项目就在基层运行。不少地方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在社区组织“代理家长”“爱心爸妈”等帮扶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但这种工作方式存在人员不固定、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此次出台的《意见》对这一做法进行分层级、成体系的制度设计,对于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优化配置关爱资源大有裨益。
守护留守儿童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社会工作。留守儿童不是一个模糊群体,而是无数鲜活个体。他们中,有的亟待物质救助,有的呼唤心理疏导;有安全教育的需要,也有权益维护的诉求。实现因人施策的“精准关爱”,有赖专业力量的投入。对此,《意见》支持法律、心理咨询等各类专业人员,针对留守儿童的不同特点提供服务。同时,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纳入脱贫攻坚整体布局,提出统筹相关社会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贫困地区等要求。
守护留守儿童要举社会之力,更离不开家庭陪伴,《意见》也提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一首小诗写道:“春节过后,爸爸妈妈带走了——二月的不舍,三月的思念,四月的春风……”那些缺席的陪伴、亲情的呼唤,总是能触动人们内心深处的弦。据统计,96%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这种“亲情断层”,直接影响孩子的家庭认知。家庭是对儿童进行教育的一个基本单位,落实好家庭监护责任,才能实现留守儿童问题的“源头治理”。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下,党和政府大力推动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落实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工作,为从源头减少留守现象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去年8月底,我国留守儿童数量相比2016年下降22.7%,部分地区降幅达40%以上,相关制度效应初步显现。与此同时,技术进步也为留守儿童生活状况带来可喜变化。移动互联网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时空分离,视频通话让亲情沟通更便捷高效;短视频、微公益平台记录和展现留守儿童生活日常,也为社会提供更广阔的关注视角和帮扶渠道;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为分析和应对留守现象提供了科学依据,等等。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有了制度的呵护与关爱,留守儿童将不会是“被遗忘的花朵”,而将在乡村振兴沃土上健康成长,迎接灿烂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