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机构改革本质上是简政放权,目的是为了让政府更加有为、让市场更加有效
“对照国际先进规则,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强改革系统集成”,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明确要求。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深化,当前正逐步探索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在这一背景下,“法定机构”这一新生事物,继深圳前海管理局、青岛蓝色硅谷管理局、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之后,日前在天津滨海新区再次试水。
一般来讲,法定机构是依法设立、依法监管的特定机构,负有政策执行、公共服务及经济发展的职责,按照现代法人治理模式运行。但与政府部门、企业与社会组织不同,与服务外包、购买服务不同,法定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共管理机构,一方面特定职权由传统行政体制授权得来,另一方面又不直接参与市场活动,主要是通过“委托—代理”模式服务于区域管理、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等。实践证明,法定机构在分担政府压力、节约行政资源、提高运行效率上,具有较为明显的绩效和不可替代的优势。
将法定机构的作用发挥好,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试点中不断探索、反复改进。一是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而是要突出先行先试中的职能转变需要,博观约取、学深用巧。二是要始终坚持和完善党对法定机构改革和运行的领导。职能可以分离,职责可以授权,但是政治引领不能虚化、不能弱化。只有将党的领导纳入法定机构的治理框架,才能形成科学完备的刚性约束,形成政治制度与治理结构的双重优势。三是要走法治化的改革路径,通过“权责法授”为法定机构厘清职责、保驾护航。在清晰界定各个治理主体的权责利之外,尤其要协调好政府权责清单与法定机构职责的相互关系。四是要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机制,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对治理体系的各个利益相关方进行重构,实现政府与法定机构、企业、社会的协同有效共治。
从“放管服”改革的视角来看,法定机构改革本质上是简政放权,目的是为了让政府更加有为、让市场更加有效,不能仅仅是就事论事,还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治理创新。首先,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服务监管机制创新打造优良的生态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让政府及时、深度掌握并预测企业需求,同时鼓励市场多样化需求,营造多元产业跨界合作、不同主体合作创新的产业发展氛围。其次,要以创新能力为导向,通过优化全球价值链条治理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只有持续拓宽企业的全球化视野,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完善研发基础设施,加速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技术革新,才能真正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而实现法定机构的职责使命。
“惟进取也,故日新”。法定机构改革的推进,必将带动各方面的治理能力创新与优化,政府的招商引资也将向“孵化哺育”、与企业“共生共育”的方向转化,从而有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进程,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