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句话不仅是说给司机听的,对于马路上穿梭的行人来说,同样要引起重视。近日,杭州临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造成一辆轿车避闪不及,撞上路边隔离护栏。交警裁定:行人负主要责任,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在以往的印象中,很多人都觉得出了交通事故,最主要的责任该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而作为弱势一方的行人,则不必承担或仅承担较少责任。实际上,道路安全和每一个行驶主体都息息相关。我国《道路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仅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据此,交警在杭州这起交通事故中,做出行人负主要责任的处罚,不仅合情合理,也给广大公众上了一课,那就是横穿马路者若引发交通事故,其主要责任是跑不掉的。
近年来,针对行人不守交规、横穿马路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加大了宣传和执法力度。有的地方建立曝光台,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抓拍、曝光。有的地方,则要求横穿马路者发朋友圈或微博说明自己的错误,等集齐20个赞后才能离开。这些措施,有惩处意义、有劝诫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但无论什么方式,其目的都是让每个人认识到,横穿马路对于自身和他人安全都是不负责任的。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遵守交规才能平安上路,不要总等被罚之后,才明白自身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