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滑道近年来成了不少景区所热衷的“香饽饽”,能为游客带来“刺激尖叫”的别样体验。然而,近日在广西一景区内发生的一起玻璃滑道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在“网红”玻璃滑道的背后,安全隐患不容忽视。(6月16日新华社)
类似事故不是第一次出现。2017年4月,武汉一景区也曾发生过一起玻璃滑道项目意外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随着越来越多的旅游景区建设玻璃滑道项目,如果对此类项目不及时加强安全管理,恐怕安全事故仍会发生。
这类项目之所以会成为“网红”,一方面是其带来惊险刺激的旅游体验,另一方面缘于疯狂炒作,如“尖叫指数100%”就出现在网文等宣传中。
如今,“刺激尖叫”成为越来越多景区的一大卖点。既然游客对此有需求,景区不是不可以上马这类项目,但前提是从设计到施工须确保安全。玻璃滑道至少已出现两起致人死伤的事故,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比较危险的项目,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按理说,任何一种旅游项目在规划建设之初,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然而,目前大部分玻璃滑道都是半开放式,这意味着天气、异物都有可能成为安全隐患。再比如,防护措施不到位也暴露出景区安全意识不强。
另外,由于玻璃滑道是新“发明”项目,目前整改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可见,景区旅游安全标准制定严重滞后于景区发展,玻璃滑道已经在景区大量涌现、野蛮生长,而相关安全标准到目前还没有影子,发生相关事故恐怕亦在所难免。
因此,首先是制定玻璃滑道安全标准。这里面应该包括两个主要标准:一个是硬件设施标准,从设计到材料再到防护措施,都应该用科学标准规范;另一个是管理及服务标准,包括提高游客安全意识和现场服务规范。这类标准关乎安全,应为强制标准。
其次,要对这类景区加强监管。以出事景区为例,据说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却对外营业;有关部门多次检查,已经下达文书责令停业整顿,但景区照样营业。这恐怕不是个例,与其说景区运营者胆子大,不如说监管偏软,缺乏强制措施。
上述事故发生后,据称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事景区责任人进行了控制,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业整顿。这些措施都是应有之义,但监管者是否尽到责任,责任人该不该被问责仍值得追问。显然只有严厉问责才能倒逼监管者尽责。
在笔者看来,这一事故给我们的最大警示是,对于“网红”旅游项目要格外警惕,因为“网红”项目大多是新兴项目,很可能缺乏相应的标准和监管措施。“网红”旅游项目往往存在人为炒作,不负责任的炒作往往会造成游客盲目消费,缺少安全意识。
所以,无论是旅游监管部门还是应急管理等部门,应该高度关注“网红”旅游项目,还要进行安全评估,因为成为“网红”后会有更多游客来消费,若“安全关”把不严有可能造成重大悲剧。只有在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允许这类项目继续“红”下去。(丰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