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城中有山,山中有城,是一座天然环境优越、十分美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来到戚公祠、林文忠公祠、马尾昭忠祠等福州景点的游客们往往会沉醉于这些历史古建筑雕梁画栋、巧夺天工的精美绝伦,惊叹于戚家军、林则徐、福建水师抗御外辱、守卫家国的慷慨壮歌……
6月8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当天出版的《人民日报》,重刊习近平总书记17年前所作的《<福州古厝>序》。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为《福州古厝》一书撰写了序言,深刻揭示福州本地古建筑的丰富文化内涵,作出了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文脉的重要论断,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人文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关系。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理念和实践方法,为延续福建文化的“根”与“魂”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温这一重要文献,我们更加深刻领悟到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更加深刻认识到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的重要性。这对于更好传承文明、增强文明自信,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保护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我国各族人民创造丰富的历史文化财富,留下了大量文物遗存。文明如水,润物无声,每一种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都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让我们的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有助于我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伟大民族精神,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保护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城镇化、现代化是大势所趋,但城镇化和现代化并不意味着造就海量“钢筋塔丛”“水泥森林”。“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者,既要重视经济的发展,又要重视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保护。”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经济发展与保护文物、保护古建筑,“二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从故宫博物院到厦门鼓浪屿,从福州“三坊七巷”到广州永庆坊,一个个文化遗产保护案例启示我们,传统与现代完全可以融合发展,创新与传承完全能够相得益彰。下好城市建设的“绣花功夫”,在延续历史文脉中创新城市建设,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相得益彰,这样的城市才能生机勃勃,这样的生活才能充满馨香。
一位学者说,“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复兴,都是从总结自己的遗产开始的”。历史文化遗产记录着我们历史的光辉过去,承载着我们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保护和传承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像习近平总书记瞩望的那样,“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我们就能守护好我们民族的“根”与“魂”,呵护好国家和人民的未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