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报废汽车回收是汽车流通的最后环节,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对报废汽车进行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让法规更符合环保和“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是报废车新规的初衷。
新规最大的亮点是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所谓“五大总成”是指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在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报废车“五大总成”零部件只能作为废钢铁交给冶金企业进行“回炉”。
新规的这一巨大变化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我国汽车制造业发展初期,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2001年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采取严厉措施,要求“五大总成”全部“回炉”,意在杜绝报废车、拼装车违法上路的各类危害。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对汽车制造业而言已经进入了家庭消费的时代,拼装车的问题已经不再突出。同时,国家大力发展再制造业,汽车零部件是再制造链条中一个核心环节。新规放宽对“五大总成”零部件的管理,允许其进入再制造业是现实的需要。
当然,为防止拼装车死灰复燃,新规也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新规要求拆解企业只能把“五大总成”交售给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同时,新规规定国务院主管回收拆解的部门应当建立回收信息系统,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如实记录“五大总成”等主要零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各种信息,并上传到回收信息系统。这些措施都能够有效防控风险。
有财经媒体估算,按一辆汽车“五大总成”回收价值5000元至7000元、报废汽车回收率5%测算,目前我国汽车拆解市场规模高达600亿至840亿元,市场空间十分广阔。相信新规的颁布实施,将会对再制造业产生强大的正向刺激作用。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在进一步落实新规的基础上,将加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规范进行。
应当指出的是,在报废车回收问题上,除了报废车回收企业这个重要环节外,报废车车主也是必须重视的环节。与之相关的问题是目前汽车报废程序过于复杂的问题也需要解决。当前城市中大量“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的问题十分突出,很多车主对报废车辆宁愿扔掉不管,也不愿领取国家补贴按规定报废,主要原因就是旧车报废的程序十分复杂,让人望而却步。
当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4亿,其中大部分是私家车,从制度上简化旧车报废程序,鼓励车主依法报废,而不是弃之街头,也应是我们报废车制度设计的题中之义。更完善的管理能带来更广阔的市场。只有每个环节都畅通了,我们的再制造业才能更发达,城市也才能更清洁更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