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增强控烟的立法供给、制度供给,又解决控烟执行难的问题,才能为严格控烟提供制度保障
控烟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事关一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对于严格控烟,我们既有清晰认识,也有坚定行动。
前不久,深圳将出台“史上最严禁烟令”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电子烟被禁、禁烟范围从室内扩展到室外、违规吸烟可不经劝阻直接罚款、学校出入口5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等规定,均成为《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亮点;而将控烟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的举措,更是赢得不少点赞。
《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为控烟提供了重要支撑。2016年出台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目标。特别是近年来,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在内,已有约20个城市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另有12个城市正研究出台控烟措施。
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控制,尤其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近年来我国控烟举措不断升级,成效日益明显,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也逐渐深化。北京、西安等城市相继出台严格控烟措施。特别是在民航和高铁领域,控烟措施效果尤其显著。但实事求是地讲,控烟成效与群众的期待、国家顶层政策设计的目标、“健康中国”的美好愿景仍有距离。
不容忽视的是,现有控烟法规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执行困难。尽管全国已有若干城市通过了控烟的地方性立法,但由于执法主体不明、执法力量配置不足、相关部门执法意愿不强,加上执法取证太难、成本太高,也导致控烟面临执行难。这说明,既增强控烟的立法供给、制度供给,又解决控烟执行难的问题,才能为严格控烟提供制度保障。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达到预期的控烟效果,不仅需要发挥法律的约束作用,也要发挥道德的示范作用;不仅需要政府积极作为,更需要社会和个人主动配合。有这样一个反差,吸烟有害健康,几乎人所共知,但吸烟具体有什么危害?知晓率并不高。关于控烟的思想认识还需要再厘清,关于控烟的社会共识还需要再巩固。这样,才能让每个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都加入到控烟的行列中,形成无所不在的控烟共识和监督力量。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