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小学迎来游学热潮,不少学校组织学生到境内外研学旅行。据报道,北京一些中学将学生研学旅行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家长反映,虽然多数研学旅行自愿报名,但由于学校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不敢不报”。涉事学校表示,研学旅行自愿参加,也可以用其他实践活动代替。
近些年来,关于游学、研学的公共讨论周期出现,每每都会成为热议话题。今年北京首次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成绩,而一些学校决定把研学游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无疑放大了此事的复杂性,也愈发拨弄着家长本就敏感的神经。在一些人看来,这套玩法,几乎是将研学“半强制化”了,就算不愿报也不敢不报。考虑到“研学游”不菲的花费,某些学校千方百计将之强加于人,着实不得不叫人生疑。
面对媒体追问,涉事学校也给出了自己的回应,表示“研学旅行可以记作一次社会实践,自愿参加,也可以用其他实践活动代替。”不过,最初有的教师在动员学生参加研学游时,并没有事前就此充分告知,这种或有意或无意的“疏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助长了家长们的误解与担忧,并引导其做出“掏钱参团”的决定。
说到底,研学游仍不过是一种“跟团游”,是一款收费的旅行产品。既然如此,学生和家长,就应该有权直接和旅行社讨论行程安排、价格制定、服务方式等等。可是很遗憾的是,这一再正常不过的买卖谈判,现实中却被学校的“包办一切”所取代。
当学校与旅行社形成利益同盟,而站在了家长和学生的对面,那么“研学游”的性质显然就不一样了。按理来说,学校在此类事情中,还是应该保持“利益中立”才是,其顶多只能扮演“牵线搭桥”的中间人角色,而绝对不应该成为商业机构的代理人。从某种意义上说,“研学游”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其本身,而是由之所牵出的学校深度介入营利性商业行为的扭曲立场,及其用自身教育支配权裹挟学生和家长“消费”的功利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