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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黄牛”帮失信人“逃出生天”
2019-04-11 18:07:00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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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发现有人打着“为失信人员购买机票”的旗号,在网络上大肆宣传,称其平台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避免失信人员在购票、安检时被拦截。律师指出,此类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经营罪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月10日《北京晚报》)

  失信的“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如乘坐民航飞机、高铁出行,相比其他交通方式费用较高,所以也在针对失信人的“限高令”范围之内。这对一些“老赖”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从而倒逼一些“老赖”不得不尽快履行判决、尽快偿还债务。“限高令”对“老赖”财产执行起到了良好的促进效果、倒逼效应。

  但从媒体报道来看,一些“黄牛”在网络上频频活动,声称可以避免“老赖”购票、安检被拦截,他们打出的广告还处处表现出对失信人员处境的“关怀”。据这些“黄牛”称,加收数百元不等的手续费,就能帮“老赖”成功购买到飞机票或高铁票。记者使用法院公开信息的一名失信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黄牛”,确实购买到了一张机票。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对“老赖”形成一种约束效力,由此倒逼他们履约。而代“老赖”买飞机票的“黄牛党们”,却让“老赖”可以轻松摆脱这样的约束,摘下了套在“老赖”头上的“紧箍咒”,从而影响了执法效率,让本就难解的老赖财产执行难问题变得更加难解、更加严重。对于“老赖”来说,这将让他们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所以,这种做法是一种“助纣为虐”,也是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严重破坏。

  代“老赖”买机票,涉嫌了“几宗罪”:“黄牛”如果修改、篡改了民航系统中的数据,可能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代“老赖”买机票,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帮助失信人不履行判决和裁定,也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对于“老赖”来说,让人代买票乘机,也是拒不履行判决和裁定的违法行为。这种践踏法律底线、帮助失信人“逃出生天”的不法交易,亟待予以遏制。

  要让“老赖”履行判决,要提高法院的执法效率,破解“执行难”问题,就要避免这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法现象。要打击代“老赖”买机票逃避处罚的“黄牛党”,对买卖双方都要予以相应惩处,斩断背后的利益链。这样才能筑牢法律防线,让“老赖”无处可赖,从而维护法律尊严,有利于构建法治社会,有利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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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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