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3月26日发布通知,对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补贴政策的有关事项作出了调整。通知明确,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这是我国实施多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新能源汽车对于环保出行、绿色交通等具有重大的推进作用,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也成为我国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抓手。由于传统意识的影响,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在某些技术环节上与传统能源汽车相比尚有不足之处,为了推进新能源车更多地进入市场,国家对新能源车在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实施了补贴政策。
此次财政部等四部委的通知,一个明显的特点便是提高了新能源车补贴标准,这可以使补贴资金真正地体现“扶优扶强”的政策目标,提高资金效益,促进新能源车生产领域实现优胜劣汰,特别是将一些只为得到财政补贴但又明显缺乏研发能力的企业淘汰出局。在四部委通知发布的同时,工信部还在同一天发文,对去年2月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作出了调整,共有涉及38家车企的72款车型因为在12个月内没有产量或进口量,被从《目录》中撤销。
对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进行的调整,主要目的是让宝贵的财政资金真正能够发挥支持新能源车研发和促进消费的作用,使“好钢”能够用在“刀刃”上。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三个月的过渡期后财政将不再对一般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而是转到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方面;二是从今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由此可见,这次车补政策调整改变的是车补发放过程中的无序状态,通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可以使真正需要补贴的企业得到及时的财政支持,可以使新能源车运营中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从而推动新能源车在我国实现稳健发展。
此次对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可以给我国财政补贴政策的使用带来很好的启示。在我国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之下,财政政策需要对企业和市场给予更多的支持,除了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外,对一些实力还不是很强的新兴行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对任何行业实施财政补贴,都必须建立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之上,不能以为补贴发放得越多就越好。要建立严格的补贴标准,使资金用到推进行业发展的关键之处,这样的财政支持才是有意义的,也为行业发展打下未来结束补贴的市场基础。
根据四部委的通知,在提高新能源车补贴门槛以后,今年新能源车补贴的数额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新能源车的发展会出现停滞。相反,由于补贴更多地用到基础设施建设,实际上是为新能源车消费市场的发展搭起了更好的平台,因此市场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