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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制”不是什么都包
2019-03-12 09:59:00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王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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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就科研经费“包干制”提出自己的看法:“包干制本身是个手段。我们对广大科技人员给予充分信任。但是信任为前提,不能没有监督;激励为前提,总还是要有约束。”这里所说的“包干制”,即《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科研经费“包干制”,大致可以理解为国家只管预算总规模,而各项目预算多少的调剂权则下放给科研人员。过去出于预算制度的约束,许多科研人员的精力都扑在做报表、做账上,比如具体到买几个烧杯,每个烧杯花多少钱等。但是科研工作具有不确定性,预算不太可能事无巨细。要求“打酱油的钱不能拿去买醋”,对于科研人员来说不仅感到为难,还占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去年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对此,许多科研人员都深有感触,改变繁文缛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才能让科技创新回归本位,让科研人员认真搞科研。科研经费“包干制”,无疑将极大激发科研创新热情。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科研经费的本质是纳税人的税钱,取之于民,也要用之于民。倘若科研经费使用不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与贪污画上等号。因此,虽然我们对科研人员予以充分尊重和信任,但诚如王志刚部长所说,“如果只有信任没有监督,只有激励没有约束,是不是又走到另外一面了?”可见,“包干制”不等于什么内容都包,自主权不意味着有钱可以到处撒着花,不设限制也不意味着科研活动不需要监管。这里可以效仿“放管服”的理念,使用权下放的确是一种“放”,但是“放”不等于“不管”,不等于“乱管”,而是管的方式、管的思路要变化。当前,要积极探索一种新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合理区分正常使用和不当使用的界限,既要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也要保障经费的效益最大化。

  科技部表示,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广泛征求科技界意见,最后形成一个试点方案。笔者恰有两点愚见:首先,科研经费“包干制”要有选择性,不是谁都可以“大包大干”。那些在科研管理上较规范、科研成效较突出的单位,可以率先成为试点单位,而一些具有学术不端、操守不佳污点的单位;则有必要使用预算制度卡紧,通过“黑白名单”信用机制决定是否放开“包干”。其次,过程监管和事后审计必不可少。比如各单位要适时调整政策,强调基础研究以自由探索为主,其他一些研究则要强调目标导向、任务导向,通过不同的政策尺度,做到间接经费有对象、直接经费可计量、支出优化调整有预期。对科研人员要强调“规矩在先、责任自负、科学抽样、违规必究”,对各单位则要强化事后审计,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情况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科研人员的充分信任,归根到底是他们能够充分自律。换个角度想,现在许多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有想法,是因为自身收入不足,知识体现不出应有价值。因此也要进一步优化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政策,让他们心无旁骛地做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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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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