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措施和手段。这是迄今为止各类相关政策文件中目标最明确、力度最大、措施手段最精细的政策文件,对化解民营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实体经济,实现稳就业稳增长稳投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门类最全、能力最强的制造业体系,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制造大国。其中,民营制造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主力军,是就业、税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贡献者。从一定意义上讲,民营企业强则实体经济强。目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面临产能过剩、要素成本上升、企业赢利水平下降、投资不足、供给质量不适应需求变化等困难,这是导致经济下行的主要原因。要使实体经济摆脱困难,减缓经济下行速度,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此次中办、国办下发《意见》,强调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步骤,战略意义十分重大。
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既是支持民营企业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经济脱实向虚的必由之路。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金融发展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健康与否,而判断金融发展好坏的重要标志就是看它能否很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从国际经验看,当一个经济体的工业化达到完成阶段时,制造业会出现产能过剩,使企业收益水平下降,投资能力萎缩,社会资本也会从制造业流向报酬率更高的金融业。金融业虽然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却并不能增加社会财富,这就会使社会经济不可避免地陷入停滞乃至衰落。相较之下,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用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发展实体经济,坚持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决反对搞虚拟化,因而能更好地应对这一困境。《意见》的出台更加强调切实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体现了党和政府着力发展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避免经济脱实向虚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民营企业往往呈现规模小、赢利水平低、风险应对能力弱的特点,金融机构从防范贷款风险出发,一般都不情愿为其提供贷款,从而导致民营企业出现融资难现象。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为了维持运营,就不得不从非正常渠道高成本融资,这又导致民营企业出现融资贵的现象。在经济粗放和快速发展阶段,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许并不突出,而随着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和增速减缓阶段,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就会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全局的严重问题。
《意见》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实现“六稳”的高度出发,提出了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原则和目标,真正应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在服务对象上,强调对各类所有制经济要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企业的各种隐蔽性壁垒;二是在服务能力上,强调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使金融资源配置与民营企业的地位作用相匹配;三是在服务方式上,强调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着力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四是在服务目标上,强调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高屋建瓴,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指明正确方向,对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与以往的相关政策不同,此次《意见》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加强考核和激励以及着力帮助民营企业纾困等方面提出了一整套政策手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四是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领会和切实贯彻《意见》精神,必将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强化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