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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大拆大建需完善政绩评价机制
2018-11-27 08:49: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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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日前在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表示,当前我国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摒弃急功近利和大拆大建,注重“绣花”功夫,突出地方特色和人居环境的改造;要改变城市建设的拆迁文化,让城市留住历史积累变迁的痕迹,留住体现城市品质的载体和要素。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而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是132年,我国建筑物寿命让人不免惭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而与城市美丽景观相伴的,却是高楼大厦纷纷夭折,好端端的建筑物说拆就拆。正如住建部副部长黄艳所说,一些地方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急功近利,为了政绩需要热衷于大拆大建,不仅浪费了社会资源,造成巨大的环境威胁,也不利于城市文化的延续传承和人居环境改善,很是让人痛心。

  分析建筑短命的成因,走出“大拆大建”的城市建设怪圈,为建筑物延年益寿,留住城市建设文化,无疑十分重要。除了“楼脆脆”“楼塌塌”之类豆腐渣工程需要追责以外,非质量原因的大拆大建现象,凸显了决策者的权力任性,更戳到了城市规划短视病的痛处。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城乡规划显然不能朝令夕改,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变更而变更,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的意见擅自修改。但是,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领导变更频繁,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更改城市规划者不在少数,城市规划俨然陷入了“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过家家”怪圈。不少建筑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被人为拆除,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也打乱了城市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市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滋生了不少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

  投资2.5亿兴建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建成18年被拆除,建成仅9年的海南“千年塔”沦为“短命塔”,南昌建成13年的四星级酒店被爆破……有的城市甚至以成功爆破高楼大厦、拆迁多少面积高楼为荣,城市短命建筑名单不断加长。正如有人形容的那样,大拆大建的过程就是制造GDP的过程——拆也GDP,建也GDP。

  虽然民众对城市大拆大建的问题颇有微词,但是由于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制度设计失灵,导致法不责众,官员违规成本太低,“领导一句话就变”的短视规划病一直未能根治。纳税人对制造“短命”建筑的败家子行为义愤填膺,某些决策者却充耳不闻,还躺在形象工程政绩沙发上沾沾自喜。

  对照《城乡规划法》,各级人大加强规划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城市规划违法行为,也是治疗规划短视病的一剂药方。但是由于各种权力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监督力度难免会有所削弱,而且人大未必敢对同级政府与官员说“不”。

  总之,要改变“大拆大建”的所谓拆迁文化,就要改变“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生态。具体说来,有两项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绩评价机制,丰富政绩评价内涵。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增加官员违规成本,约束官员的非理性政绩冲动,防止一些地方脱离实际、盲目扩大城市规模,修正官员随意变更城市规划的短视政绩观。

  二是强化民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让亿万双眼睛盯紧城市规划与“短命”建筑,督促相关部门与官员增强城市规划权威性、科学性和预见性,妥善处理城市快速发展与拆旧建新的矛盾,而不能听任某些人热衷于大拆大建,拍脑袋调整城市规划,人为制造短命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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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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