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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欺凌 方案好更要执行好
2018-11-15 08:43:00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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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肢体冲突”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一般可理解为互殴行为。对于哪些行为应该定性为校园欺凌,是有标准和依据的。

  校园欺凌这个话题,每次提起都会引发关注。而校园欺凌的认定尤为重要,它关系到事情处理结果的轻重,使欺凌他人的学生得到应有的责罚,也避免学生打闹等行为被乱扣“帽子”。

  近日,四川自贡沿滩中学一女生在操场被其他女生殴打视频在网上传播,11月12日学校称,不存在霸凌,只是学生间的肢体冲突。网友对此纷纷质疑。13日沿滩区教育局称,校方解释可能不妥,已给涉事学生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

  “肢体冲突”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一般可理解为互殴行为。对于哪些行为应该定性为校园欺凌,是有标准和依据的。昨天媒体报道的广东省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再次成为热点。广东省的“实施办法”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将“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踢、拉扯头发”等行为列为严重欺凌事件;将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等行为列为一般欺凌事件。广东省出台的“实施办法”,将起侮辱性绰号等行为都归为校园欺凌,细致、明确,可操作性强,受到媒体的称赞。

  其实,自贡沿滩中学所属的四川省,早在今年5月就发布相关实施方案规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按照上述规定,这起发生在四川自贡沿滩中学一女生被其他女生殴打的事件,只要平心而论就会认定构成校园欺凌。

  再好的实施方案,只有执行好才能收到效果,对这起被网友指责为“睁眼说瞎话”的校园欺凌事件,不能称“校方解释可能不妥”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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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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