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在政府、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共同努力下,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力争年培训新型学徒50万人左右。(10月28日《山西日报》)
新型学徒制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国际社会,新型学徒制是解决青年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成为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均广泛开展了新型学徒制,形成了各自的经验和发展态势。可见,我国试行新型学徒制,既是同国际职业教育趋势接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具体举措。特别是,从2021年起,力争年培训新型学徒约50万人,表明新型学徒制在我国将全国铺开。
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学徒培训一直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引进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这便是新型学徒制的雏形。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制订了工作方案。同时,第一批参与试点的共有1180多家单位,其中包括20个地级市、26个行业组织、55家企业、510所高职院校和572所中职院校。
几年来,各地区、各院校在试点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经验。比如,在教育部通知下发之前,广东省中山市就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计划,在7所中职学校和2所高职院校中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并在部分学校及企业探索英式新型学徒制教育模式。特别是,在新型学徒制基础上,安徽省滁州市探索“订单培养”模式,由政府财政“买单”,所有中职生免除学费;在教学的同时,让学生能在企业进行实训,并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及时进行课程调整。待到毕业时,学生就能直接进入企业工作,无就业之忧。
可见,推进新型学徒制,还须公共政策激励。基于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因此,各地必须多措并举,如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学徒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完善财政补贴政策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