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提供的数额和新闻报道的村民实收数额之间,竟然存在1000多万元的差额,这实在令人无法视而不见。
据《华商报》报道,从2007年到2010年,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担灞桥区穆将王村城改项目时,按约向当地支付了1.1亿元动迁补偿款。按理说,这笔钱作为开发商开发商业地产的补偿,理应全额支付给被拆迁的居民。但是,付款之后,开发商却在新闻中偶然发现,穆将王村居委会在收到这笔款后一共向村民支付了9435万元,而剩余1565万元补偿款,则“不知去向”,成了一笔糊涂账。
为此,宏润房地产公司向穆将王村居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其公布1.1亿元补偿款的分配明细,但居委会在收到申请后却置之不理。于是,宏润公司以“行政不作为”为理由将居委会告上了法庭,但即便法院已判决居委会有责任对该公司进行回复,但这笔动迁补偿款的去向依然未能得到公开,而其分配也至今成谜。
在房地产开发中,无论是政府推行的市政动迁,还是开发商主导的商业动迁,都会有一笔钱用来安置被动迁的居民。政府也好,开发商也好,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在这笔钱上做手脚。但是,在个别案例当中,真正能够送到动迁居民手里的钱,却要打些折扣,有些时候甚至不能弥补居民在动迁中受到的损失,由此引发了社会矛盾。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动迁补偿款的发放过程中存在过多中间环节。在这些“中间环节”中,难免会出现个别“雁过拔毛”的事情,而一些机构,也打起了“发动迁财”的主意。
具体到本案之中,穆将王村的房地产开发,其实只是一个小项目,开发商拿出的1亿多元补偿款也并不算多。然而,在开发商提供的数额和新闻报道的村民实收数额之间,竟然存在1000多万元的差额,这实在令人无法视而不见。必须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否则不仅是对提供补偿款的企业不负责任,也是对村民利益的严重侵犯。
在这起案件当中,作为原告的房地产开发商,也是在付款很久之后,才在一则新闻中偶然发现了自己支付的欠款和村民获补偿的钱款对不上。从2010年到今天,是否曾有当地居民对动迁款过少产生疑问,我们不得而知,但事实告诉我们:如果不是今天开发商将当地居委会告上法庭,这起事件可能一直都无人问津。
这种现象之所以会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度还不够充分。也只有在信息混沌的状态之下,有意截留钱款的人才有机会“浑水摸鱼”。由此可见,在动拆迁工作中,信息公开是个十分重要的程序,信息公开不仅能够使拆迁顺利推进,也能够让动迁居民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减少种种矛盾。
就这个事件来说,还有一点值得我们警醒。村委会和居委会作为我国的基层自治组织,它们承担的工作是为村民和居民提供服务,这种服务除去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外,应当是无偿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的居委会和村委会却认为自己也能在帮助村民和居民与拆迁方谈判时“分一杯羹”,这种心态无疑是错误的。
对这起事件而言,我们最期待的,当然是这笔钱的去向能够水落石出。如果当地居委会和街道办说不清这笔钱的去向,有关部门应该积极跟进,严肃查处,并且确保这笔钱最终到达村民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