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过3个多月时间,滴滴顺风车就接连发生两起命案,引发舆论极大愤慨。不少评论指责滴滴这家声称为公众提供“美好出行”的公司,诸如“带血的滴滴”“贪婪的资本”等表述,频繁出现在自媒体文章标题中。
两起命案都与滴滴的顺风车业务有关。恰恰是顺风车业务,是网约车平台中最具“共享经济”特质的产品。网约车“合法化”特别是各地出台管理细则以后,专车、快车的司机大多由专职人员担任,只有顺风车司机还保持着兼职属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在实践中,监管部门对顺风车采取了与经营性网约车不同的管理思路。
作为平台,滴滴对旗下产品发生的严重安全事件负责,无疑是天经地义的。但也要看到,顺风车并非网约车平台最重要的产品线。据报道,暂停顺风车以前,滴滴作为运营监管平台抽取的信息服务费比例是10%左右,按照这个数据计算,顺风车业务在滴滴总业务量中的占比约在5%以下。就顺风车业务出现的问题来指责资本贪婪,恐怕并没有太强的说服力。
滴滴公司应该反思的问题,是漏洞百出的安全保障体系,是僵化死板的客服,是对美好出行的愿景的辜负。比如,在前一天接到乘客投诉之后,平台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停掉涉事司机的接单资格?
跟许多打着共享经济招牌实际上只提供租赁服务的产品不同,顺风车确实是在共享经济理念指导下产生的。产品设计者的初衷,就是让有多余座位的车辆在途经线路上搭载乘客,乘客能够以较低价格出行,而车主得以将出行成本分摊,甚至获得少量收入。
然而,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乘坐同一辆车,而车主又没有太高的资质门槛,无论如何都存在难以排除的风险。在一些有搭车文化的国家和地区,顺风车早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在民间流行,陌生人之间拼车导致的安全事件本来就层出不穷。网约车平台出现以后,顺风车需求被充分满足,风险被叠加和激化也就成为必然。
顺风车模式也已经变味。因为司机和车辆准入的低门槛,顺风车成了部分不符合经营性网约车资格的车主开展事实上的经营性服务的通道。平台不可能没有察觉到这种情形,而对此采取了默许态度。就这一点而言,平台无疑有不容推卸的管理之失。
共享经济颠覆了传统商业逻辑,莽撞地改变了买卖双方的交易关系,甚至改变了更大范围的社会关系。就顺风车而言,不是资本太贪婪,而是资本触碰了尚没有能力驾驭的领域。目前,社会根本就没有为理想中的共享经济做足准备,所以每当一款共享经济产品被匆匆推出时,很快就遭到了传统商业逻辑的反噬——比如顺风车沦为低成本的经营性车辆。
安全保障是需要成本的,之所以顺风车的安全矛盾如此突出,在于平台、乘客、车主都没有为顺风车运营安全支付足够的成本。车辆可以共享,但安全措施和安全感无法共享。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停掉顺风车业务就成了必然选择。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发明一个新的产品很简单,但要推行一种新的经济模式,需要漫长而慎重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