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根据“两步走”的工作思路,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如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迈出了民法典编纂的第二步,意义重大。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之前已出台的民法总则一道,最终将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遵循和贯彻民法典编纂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
增加规定居住权,加大对弱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保护,人格权独立成编,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一步完善了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了促进财产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公平交易制度,完善了增进家庭和睦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完善了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救济制度。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8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