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鉴犹在耳边,不幸事件再次发生。8月24日,温州20岁女生赵某乘坐滴滴顺风车被司机强奸杀害。而就在三个月前,郑州一位刚刚21岁的漂亮空姐,在搭乘滴滴顺风车回家的时候不幸被奸杀,身中20余刀。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滴滴公司的安全应对机制,再次暴露了其疏忽和漏洞。
滴滴以新兴技术和创新模式给出行领域带来变革,但这样的独角兽带着天然的缺陷。一切以利益开始,以高额的补贴,低门槛的进入,大规模地吸纳司机,以优惠的乘车价格和便利的网络服务吸引乘客,先迅速抢占市场再说,而缺乏相应的安全体系和预警系统建设,自身就是带病出生,所以出现了三个月前的空姐遇害事件。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滴滴承诺整改,措施主要针对车主审核和社交化功能,包括隐藏双方头像、关闭评论、引入车主人脸识别、在APP中增添紧急求助按钮等具体改动。然而时隔三个月,顺风车又出命案。试问,滴滴平台整改效果何在?由此可见,滴滴一系列的安全升级在这次事件中形同虚设。
在这桩案件中,面对受害女孩朋友的数次求救,滴滴客服出于隐私保护政策不能向个人提供车牌号,直到晚上6点多,滴滴才将嫌疑人信息提供给警方。滴滴平台和警方信息沟通的延缓,很可能导致错过了受害人获救的最佳时机。
回溯这些恶性案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和失守,都是造成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当滴滴客服接到报警及求救信息,如何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警方;面对受众巨大的网约车平台,是否可以建立相应对接报警处置机制,而不是困在隐私条款约束和信息对接不畅的死结中。
今年5月11日,在滴滴空姐遇害案过后,交通运输部官微发布了一篇题为《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的文章。文中指出: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显然,没有便捷和安全的双提升,就没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真正保障用户出行安全,不仅需要“技术加持”,更要求网约车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从机制和发展战略上给“安全加码”。网约车作为公共交通服务的一部分,必须将公共安全放到首位,然后才谈得上体验感与便捷性。
此外,在面对新技术所带来的产业转型升级,相关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在相应的配套机制和管理思维上还远远滞后,保障机制还没有跟上。在个人隐私与公共秩序、安全问题上如何协调处理和快速反应,不仅是单纯一个平台需要面对的问题。社会管理的思维需要从企业到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同步前进。
昨天人民日报微评写道:道歉再及时,但若无纠错,便显虚伪。当事人死于无良司机的谋杀,也死于推诿,死于扯皮,死于相关机构的麻木。
滴滴目前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网约车公司,但其市场优势地位反而造就了懈怠心态,缺乏自我变革的动力,而大公司病又导致了反应迟缓。如果试错是用血的代价,那么这样的错允许一而再,甚至再而三吗?这起悲剧再次敲醒警钟,滴滴是该服“药”了。不仅要服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这帖药,同时,有关部门还应亮出更强有力的手腕,让它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