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社区由乱到治,不少违章建筑由拆不动到拆干净……济南市推行基层协商民主的3年时间里,许多矛盾纠纷逐步化解。有事好商量,让各方找到了“最大公约数”。看似简单,背后实则是为民服务理念的转变。
转变中有必然。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习惯了事无巨细地“为民做主”。初衷是好的,但不少时候并不能让群众满意。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群众民主意识提升,需求愈发多元,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民服务的方式和思路需要与时俱进。比如广场舞场地之争、业主委员会换届困难、停车位分配纠纷,都不是简单的是非题。摸不清背后的利益纠葛,照顾不到各方诉求,就难免遭遇出力不讨好的尴尬。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恰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剂良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和工作,大量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疏通“堵点”、消除“痛点”,也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
推进基层协商,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敢放手、敢担当。对于基层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事务,群众的话语权要有保障,地方党委和政府则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推动。这样开展基层协商,换来的是民心凝聚,树立的是党委和政府形象。
“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
推进基层协商,重在把事做实,避免沦为“花架子、做样子”。协商的内容,要真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协商的主体,要确实能够代表各方利益;要让群众看到协商的效果。制度层面的建设尤为重要,需要形成各方参与的协商民主体系。很多问题发生在基层,但仅靠基层是解决不了的,还有赖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引导。民意表达与政策的制定、执行等环节结合起来,才能提升协商质量。
协商民主并不是万能药,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构建日常参与制度,实现基层治理更加科学合理,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理性发声。协商民主也并非最有效率的解决问题方式,但体现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如群众所言,即便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起码可以让利益各方充分表达诉求、互相增进理解。
济南市这些源自基层的经验,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可贵财富。济南市的基层协商民主还在路上,制度的优化在继续,探索的领域在拓展,只要持之以恒地予以推进,定能让协商为民更好地落到实处。
(作者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